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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:請勿盜用他人帳號(0617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

111617

    請勿盜用他人帳號,查閱他人個資或導致選課異常,

違者將觸犯個資法與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等

他校校園被起訴和判刑案例:

  1. 好玩幫同學退選課 惡作劇生被起訴

    學生未經同意情況下,輸入同學的帳號、密碼,替同學退選已經選好的課,

被害人隔天登入才發現,跟學校反應,校方報警後才發現,竟然是同學惡作劇,

雖然情況不嚴重,但檢方昨天偵查終結,將惡作劇學生以「妨害電腦使用罪」起訴。(https://reurl.cc/8oRlkM)

  1. 「誰退我的課」 同學扮柯南揪同窗搞鬼

    一名同學報警,提告另一位同學「盜用選課帳號」,擅自幫別人退課,

受害的同學說,畢業前夕,差點不能畢業,他發現有人到圖書館內登入選課系統,

調閱監視器畫面,發現同班同學,涉嫌把他選到的2門通識退掉,事件爆發,同學向校方坦承犯案,

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,最高可處3年徒刑,併科10萬罰金。(https://reurl.cc/8oRGl7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計算機與網路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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