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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計算機與網路中心轉知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案

一、本案依據教育部臺教高(一)字第1150017555號函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著字第11560002480號函辦理。

二、請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書(含二手書),未經授權,勿擅自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。

三、請多加善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建置之「校園著作權」專區、教學相關之著作權Q&A、E等公務園+學習平臺「著作權基本觀念」課程等資源,並透過校內多元管道(例如:校內專屬智慧財產權網站專區、校內電子信箱、各類會議)向宣導,勿至侵權網站下載圖書檔案,或至第三方電商平臺銷售及購買盜版圖書商品,以持續提升對著作權之正確認知。


項著作權宣導資訊連結如下
1、「校園著作權」專區:https://www.tipo.gov.tw/tw/copyright/701.html
2、教學相關之著作權Q&A:https://www.tipo.gov.tw/tw/copyright/771.html
3、E等公務園+學習平臺「著作權基本觀念」課程:https://elearn.hrd.gov.tw/info/10045489
4、「宣導學生使用正版電子教科書」懶人包:https://www.tipo.gov.tw/tw/tipo1/86-55704.html
5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粉絲團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TIPO.gov.tw/
6、YouTube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@經濟部智慧財產局-t5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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