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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計算機與網路中心公告】Google雲端儲存空間政策異動(第二次公告暨說明修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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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gle雲端儲存空間政策異動(第二次公告暨說明修正)

一、因應Google雲端儲存空間政策異動,經提報本校112學年第1學期資訊推動委員會,決議逐步限縮雲端硬碟使用空間。

二、其中,配合Google限縮學校使用雲端儲存空間的時程與規範,本校預計採取如下的三階段控管措施:

(一)第一階段

  1. 針對原先已停權,且過去一年內無申請復權之帳號進行刪除。
  2. 退學生」及「離職教職員工帳號,自第一次公告通知後進行停權,並於113130進行帳號刪除,且不具申請復權之權利;惟如有資料備份或移轉需求者,請於113130日前主動和本案窗口聯繫。
  3. 超過一年未登入使用之校友」及「從未登入使用者帳號,於第一次公告通知後進行停權;若使用者未於113130日前申請復權,將進行帳號刪除。
  4. 校友」帳號須於113130日前自行將已使用空間降至5GB以下,若逾期未配合調降,該帳號將予以停權;停權後1個月內,未重新申請帳號復權並將使用空間降至規範限制者,將於11331進行帳號刪除。
  5. 鑑於共用空間本質及同屬儲存空間計量範疇,將同步於113130針對事前未申請但存放於共用雲端硬碟之資料夾予以刪除;請相關所有使用者於該日前自行完成備份或移轉

(二)第二階段

在校教職員、在學生、退休教職員、各行政與學術單位暨相關計畫申請之公用帳號,須於113220日前將已使用空間降低至100GB以下。若逾期未配合調降,將予以停權;如停權後1個月內,未重新申請帳號復權並將使用空間降至規範限制者,將於113321進行帳號刪除。

(三)第三階段

在校教職員、在學生、退休教職員、各行政與學術單位暨相關計畫申請之公用帳號」,須於113331日前將已使用空間降低至20GB以下。若逾期未配合調降,將予以停權;如停權後1個月內,未申請復權並將帳號使用空間降至規範範圍者,將進行帳號刪除。

三、如採取前兩階段措施後,已確保本校雲端儲存空間於未來一年內可符合Google要求,屆時將暫緩第三階段管控措施之執行。

四、若需移轉資料至個人Google帳戶,請參閱連結:https://takeout.google.com/transfer

五、如有任何疑問,請電洽計算機與網路中心承辦人員吳映萱(02)2871-8288分機3505;或來信至center@utaipei.edu.tw

計算機與網路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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