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計算機與網路中心公告】Google雲端儲存空間政策異動(第二次公告暨說明修正)
公 告
113年1月26日
Google雲端儲存空間政策異動(第二次公告暨說明修正)
一、因應Google雲端儲存空間政策異動,經提報本校112學年第1學期資訊推動委員會,決議逐步限縮雲端硬碟使用空間。
二、其中,配合Google限縮學校使用雲端儲存空間的時程與規範,本校預計採取如下的三階段控管措施:
(一)第一階段
- 針對原先已停權,且過去一年內無申請復權之帳號進行刪除。
- 「退學生」及「離職教職員工」帳號,自第一次公告通知後進行停權,並於113年1月30日進行帳號刪除,且不具申請復權之權利;惟如有資料備份或移轉需求者,請於113年1月30日前主動和本案窗口聯繫。
- 「超過一年未登入使用之校友」及「從未登入使用者」帳號,於第一次公告通知後進行停權;若使用者未於113年1月30日前申請復權,將進行帳號刪除。
- 「校友」帳號須於113年1月30日前自行將已使用空間降至5GB以下,若逾期未配合調降,該帳號將予以停權;停權後1個月內,未重新申請帳號復權並將使用空間降至規範限制者,將於113年3月1日進行帳號刪除。
- 鑑於共用空間本質及同屬儲存空間計量範疇,將同步於113年1月30日針對事前未申請但存放於共用雲端硬碟之資料夾予以刪除;請相關所有使用者於該日前自行完成備份或移轉。
(二)第二階段
「在校教職員、在學生、退休教職員、各行政與學術單位暨相關計畫申請之公用帳號」,須於113年2月20日前將已使用空間降低至100GB以下。若逾期未配合調降,將予以停權;如停權後1個月內,未重新申請帳號復權並將使用空間降至規範限制者,將於113年3月21日進行帳號刪除。
(三)第三階段
「在校教職員、在學生、退休教職員、各行政與學術單位暨相關計畫申請之公用帳號」,須於113年3月31日前將已使用空間降低至20GB以下。若逾期未配合調降,將予以停權;如停權後1個月內,未申請復權並將帳號使用空間降至規範範圍者,將進行帳號刪除。
三、如採取前兩階段措施後,已確保本校雲端儲存空間於未來一年內可符合Google要求,屆時將暫緩第三階段管控措施之執行。
四、若需移轉資料至個人Google帳戶,請參閱連結:https://takeout.google.com/transfer。
五、如有任何疑問,請電洽計算機與網路中心承辦人員吳映萱(02)2871-8288分機3505;或來信至center@utaipei.edu.tw。
計算機與網路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