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計算機與網路中心公告】檢送「非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品牌白名單」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一、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2月30日北市教資字第1093118386號函,為避免公務及機敏資料遭不當竊取,全校各單位不得採購及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,且範圍涵蓋軟體、硬體及外包服務使用之設備。
二、為避免全校各單位不慎採購或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,本中心參考政府採購網共同供應契約資訊及本校近三年採購品牌,針對非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品牌提供「非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品牌白名單」。
三、依本校113學年度第一學期「資訊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推動執行委員會」決議,後續採購如屬白名單品牌之列者,將加速會辦審查,惟未屬表列之品牌者,屆時將協請請購單位協助提供相關佐證。
四、此外,為確保本校提供之白名單適切性,本中心將依本校113學年度第一學期「資訊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推動執行委員會」決議,配合政府採購網共同供應契約資訊和本校實質採購,於每年提供更新版本,並於提報委員會通過後公告,供本校同仁採購時參考。
二、為避免全校各單位不慎採購或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,本中心參考政府採購網共同供應契約資訊及本校近三年採購品牌,針對非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品牌提供「非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品牌白名單」。
三、依本校113學年度第一學期「資訊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推動執行委員會」決議,後續採購如屬白名單品牌之列者,將加速會辦審查,惟未屬表列之品牌者,屆時將協請請購單位協助提供相關佐證。
四、此外,為確保本校提供之白名單適切性,本中心將依本校113學年度第一學期「資訊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推動執行委員會」決議,配合政府採購網共同供應契約資訊和本校實質採購,於每年提供更新版本,並於提報委員會通過後公告,供本校同仁採購時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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