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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及行政組

→ 服務項目
  → 電腦設備借用
  • 請填寫「財物借用單」完成後,經單位主管核准送至計算機與網路中心
  • 學生若需申請,請透過所屬系所向計中提出申請
→ 軟體借用
  • 請填寫「軟體使用切結書」填寫完成後送至計算機與網路中心
  • 申請對象:臺北市立大學教職員
→ 新進教師申請電腦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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